香港義工約章

義務工作發展局(義工局)1970 年成立一直致力義務工作的發展。於2011 年「國際義工年十周年」,義工局特制訂《香港義工約章》,以推動優質的義工服務。

 

《香港義工約章》旨在闡明義務工作的精髓和價值,確立良好服務準則,及簡述合適義工的服務環境。約章涵蓋四大範疇﹕(1) 義務工作精神、(2) 價值、(3) 實踐及 (4) 服務環境;適用於自行服務的義工(非組織義務工作)及在機構和團體服務的義工(有組織義務工作)。

 

作為香港推動義務工作的先驅,義工局深信《香港義工約章》在宣揚義務工作價值的同時,亦能讓有志投身義務工作的人士清楚了解義工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守則,以及合適的服務環境;並為任用義工的機構及團體提供相關的指引,從而提升義工服務的質素和效能,促進義工、服務對象、任用義工的機構及團體之間的互動合作。

 

為進一步推動優質義務工作及專業實踐,義工局以「香港義工約章」為基礎,編製「實務參考指引」。實務參考指引並非管理義工的手冊,它主要根據義工在不同崗位的角度而制訂,涵蓋詳細的義務工作指引及義工對機構和服務對象的期望,務使義工服務在適當的支援下產生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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