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声明

义务工作发展局个人资料使用守则

义务工作发展局务求遵守及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所列载的要求,确保储存的个人资料处理及披露时得到充份保护,准确无误,及有妥善的储存方法。为确保你能充分了解向本局提供个人资料的准则,请细阅本守则。

 

收集资料目的及使用准则:

义务工作发展局将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之目的去使用该等资料。
向本局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你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局可能无法有效处理你的申请或提供有关服务。
 
一般而言,本局收集你的个人资料目的为:(1)处理报名申请(包括通讯、发出收据、培训、嘉许、义工保险及意见收集);(2)研究、分析或统计;(3)鉴于义工服务有可能由非本局主办,你的联络资料或须披露及转移予服务机构或本局联络人员(包括义工)作相关服务联络之用。 (4)与你分享机构资讯或筹款活动等推广资讯。如你不同意上述(1)至(3)项的资料转移安排,将无法参与本局所有义工服务。
 

查阅及更新个人资料及申请停止使用个人资料作推广之用途 :

除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豁免范围外,你有权就义务工作发展局备存个人资料记录届满前,就义务工作发展局备存在个人资料登记册上,查阅有关你的个人资料、更改或要求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推广用途。
 
如阁下不欲本局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请以邮寄、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供你的姓名、联络资料及会员编号(如适用)。联络详情如下:
 
义务工作发展局
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5号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602室
电话:2527 3825
传真:2866 2721
电邮:avs@avs.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