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声明

义务工作发展局个人资料使用守则

义务工作发展局尽力遵守及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所列载的规定,确保储存的个人私隐及个人资料处理得到充份保护,准确无误,及有妥善的储存方法。为确保你能充分了解向本局提供个人资料的准则,请细阅本守则。

 

收集资料目的及使用准则:

  1. 义务工作发展局将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之目的去使用该等资料。
  2. 向本局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你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局可能无法有效处理你的申请或提供有关服务。
  3. 本局可能使用你的个人资料 (包括你的姓名、电话、传真、电邮、邮寄地址、所属机构/公司/学校),以便本局日后与你通讯、处理报名、发行收据、研究/分析/统计、筹款、收集意见、作活动/训练课程邀请/推广用途,及与本局相关之项目事宜。

 

查阅及更新个人资料及申请停止使用个人资料作推广之用途 :

除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豁免范围外,你有权就义务工作发展局备存有关你的个人资料作出查阅、更改及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推广用途的要求,但已达成使用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除外。

如阁下不欲本局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请填写「拒收通知书」,提供你的姓名和日期,以邮寄/传真/电邮形式交回本局,费用全免。详情如下:
名称:义务工作发展局
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5号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602室
电话:2527 3825
传真:2866 2721
电邮:avs@avs.org.hk